6歲之前要對孩子說“不”,12歲前母親不要離開孩子, 青春期 時 父親 不要離開孩子……昨日,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心理學教授、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李玫瑾,走上成都圖書館金沙講壇,為家長們提供了許多家庭教育的具體建議。 她長期從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問題研究,在對大量個案進行詳細調查後,發現孩子出現行為或心理問題多在12歲至18歲,而且大多源於父母對孩子的撫養方式。 由此,李玫瑾提出了“心理撫養”的概念,即孩子初生時母親要親自撫養。
家教最佳期是12歲以前
“心理撫養比物質保障更重要,人性教育比智力教育更重要,抓家庭教育的關鍵是教育家長。”一開場,李玫瑾便提出,心理撫養的第一步是情感撫養。
“對孩子的無理要求堅決說'不'的家庭,孩子從小就知道,他不是家中的特殊人物。”李玫瑾說,這樣的孩子時時能感受到父母的愛,但是這份愛又是有原則的,從小生活在原則中,他們長大也會成為有原則的人。 她介紹說,人的成長大致有三個時期,即1—6歲,6—12歲,12—18歲。 12—18歲時,人已經進入青春期,其獨立意識與逆反心態決定了這一時期已經不是家庭教育的優勢時期。 所以,家教的最佳時期是12歲之前,即依戀期。
12歲前母親不要離開孩子
在依戀期中,1—6歲又最為關鍵。 可是,現在很多家長不太重視孩子“依戀情感”的發展。 “如果一個母親在孩子出生後,就把他送回老家,由老人撫養,到孩子上學時再接回來,這個孩子和母親可能會有終身的隔閡,而且等孩子到了青春期時就很難管教。”李玫瑾建議孩子出生時由母親親自撫養,12歲前母親不要離開孩子。 如果在早年沒有良好的依戀關係,父母又缺乏正確的性格培養,這類孩子到了18歲心理就可能會出現逃學、撒謊、網癮、頂撞父母、離家出走等問題。
“我認為孩子在6歲之前,依戀的對象就應該是母親。讓孩子真正依戀父親,應該是在青春期前後。”李玫瑾說,父母兩人的角色是有分工的,母親更多是生活照顧,父親更多是行為榜樣。 比如,媽媽換尿布是一對一的,有很多語言的嘮叨和身體的接觸,而保姆換尿布是機械式的。 “6歲到12歲,父母要同時發揮作用。12歲之後,父親的作用就更加重要。”她認為,孩子開始青春期走向社會的時候,更需要父親的影響。 而對父親的依戀,主要體現在尊重上,父親要在孩子心中有權威感。